留校察看
授权机构: | 学生表现检讨委员会 |
负责聚会: | 院长办公室 |
发行日期: | 2011年8月1日 |
最后更新: | 2020年2月12日 |
适用范围:所有入读医学院的学生 | |
理由是:留校察看是, 顾名思义, 一种仍然允许学生注册和上课的试用状态, 但要求学生采取措施纠正学业缺陷,提高学习成绩. | |
标准实务指引:被SPRC认定有重大学术缺陷的学生将被考虑留校察看. 留校察看的学生学业成绩不佳. | |
程序:被留校察看的学生被告知,他们的学习成绩将受到严重影响,如果他们的学习成绩继续不令人满意,他们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和/或其他要求,包括解雇. 学生被留用察看的原因和解除留用察看的条件应由学院书面通知. 留校察看的学生不能注册,也不能获得M课程的学分.D. 申请其他院校的课程或见习. 被留校察看的学生也可能会有一些条件,包括强制辅导和限制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. | |
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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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除试用期:学生应继续留校察看,直到所有学术缺陷都被弥补,并且符合SPRC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. 在临床前几年免除学术见习的要求包括, 但不限于, 成功完成所有未完成的课程作业,外加一(1)个额外学期,且没有其他未完成或未完成的课程. 在临床期间, 解除留校察看应包括, 但不限于, 成功补习不及格的见习,并成功完成本学年剩余时间内所有额外的见习轮岗. | |
相关政策及指引: |